不是有句話這麼說的嗎?「會吵的孩子有糖吃」太過平靜以對,好像都是被犧牲掉的那一個人,孰不知...那才是心最痛的人。
有位網友跟我哭訴:「我男友的前女友鬧自殺,所以他回去跟她復合了,我該怎麼辦?」
「那就算啦,難道你要跟她比誰比較會死嗎?」
「可是我很不甘心啊,為什麼只要女生會吵會鬧就會贏?那我們不吵不鬧的女生不就吃虧了嗎?」
「如果會吵會鬧就有人愛,不珍惜生命就可以得到愛,這樣得來的東西有什麼好希罕?!」
「可是我男友說:『難道我要見死不救嗎?』」
靠,要死就去死啊,真的下定決心要死的人哪會在那邊大聲嚷嚷,怕別人不知道他有多可憐?幹嘛你男友是義消還是救難大隊,這麼有愛心何不去慈濟當義工、去醫院幫殘障者推輪椅、去路邊發保險套宣導愛滋病、去各大旅館門口拯救援交少女...難道要比誰比較會死、誰比較可憐、誰沒有對方活不下去...誰就可以贏得愛情?這種人,我才想叫他去死!
未完待續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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